业主前来收楼时需携带以下文件及相关资料:

1、由开发商签署加印的《交房通知书》。

2、已缴付有关款项之收据及证明(房款发票、契税发票)。

3、业主持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业主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揭已婚客户需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5、业主若为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须加盖公章)。

6、业主委托他人办理收楼手续的,受托人须持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受托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需父亲或母亲带本人身份证与户口本原件以及购房人身份证两件(若购房人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地址,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出生证明或监护证明(由派出所证明)。

8、若业主增加房产共有人(仅限于配偶之间)须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9、楼价余款缴付手续(如有首款余款、税费等)。

10、收楼及装修时须缴付的费用。